您现在的位置:
顺义网城
>
市民生活
>
知识园地
>
WTO知识问答
> 正文
WTO机构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
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所有成员主管外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的“部长会议” ,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下设有货物贸易、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预算两个委员会。总理事会还下设贸易政策核查机构,它监督着各个委员会并负责起草国家政策评估报告。对美国、日本、加拿大每两年起草一份政策评估报告,对最发达的16个国家每四年一次,对发展中国家每六年一次。秘书处有一位总干事来领导。
世贸组织成员资格分为两种,即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世贸组织在接纳新成员时,须在部长级大会上有三分之二多数成员投票表决通过。
上一篇文章:
WTO的宗旨
下一篇文章:
WTO的作用
【
发表评论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评价顺义网城
|
网络遨游
|
隐私保护
|
顺义网城标志下载
Copyright 1999-2008 Beijing Shunyi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京ICP备0500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