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近几年,文化创意产业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发展起来。
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已经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制定。该标准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2个行业小类和6个行业中类纳入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围,并根据文化创意活动的特点将文化创意产业分为9个大类,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
我区文化创意产业总体情况
2006年,我区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单位为71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商业、服务业单位总数的9.9%;实现营业收入219104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商业、服务业企业收入的1.74%;实现税金总额12848.3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商业、服务业税金总额的2.5%;实现利润总额3485.8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商业、服务业利润总额的0.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区文化创意产业还处于初步生长阶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在范围上涵盖了设计研究、生产制造和传播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行业,包含了从上游到下游的产业链全过程,在范围上跨越了二、三产业的传统分类。文化创意产业中工业、商业、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工业、商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情况
单位:人、万元
|
|
单位数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税金合计 |
从业人员 |
|
合计 |
71 |
219104.0 |
3485.8 |
12848.3 |
8955 |
|
工业 |
32 |
155123.1 |
568.5 |
8069.6 |
5891 |
|
商业 |
11 |
20408.2 |
311.8 |
354.4 |
381 |
|
服务业 |
28 |
43572.7 |
2605.5 |
4424.3 |
2683 |
工业文化创意产业营业收入、税金总额占比重较大
我区从事文化创业产业的工业企业32家,占本区从事文化产业企业总数的45.1%;从业人员5891人,占总数的65.8%;营业收入155123.1万元,占总数的70.8%;利润总额568.5万元,占总数的16.3%;税金总额8069.6万元,占总数的62.8%。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本区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在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占有重要地位。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大型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其中营业收入超过7000万的企业有北京JVC电子产业有限公司、北京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星数据光盘有限公司、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5家公司。这5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3825.3万元占全区文化创意总收入的47.4%;实现税金总额6273.2万元,占总数的48.8%;利润总额-1427.7万元;从业人员2027人,占总数的22.6%。
商业文化创意产业所占份额较少
我区从事文化创业产业的商业企业11家,占本区从事文化产业企业总数的15.5%;从业人员381人,占总数的4.3%;营业收入20408.2万元,占总数的9.3%;利润总额311.8万元,占总数的9.0%;税金总额354.4万元,占总数的2.8%。
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利润总额占总数74.7%
我区从事文化创业产业的服务业企业28家,占本区从事文化产业企业总数的39.4%;从业人员2683人,占总数的30%;营业收入43572.7万元,占总数的19.9%;利润总额2605.5万元,占总数的74.7%;税金总额4424.3万元,占总数的34.4%。
我区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状况
文化创意产业共分为9大类,2006年我区规模以上单位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活动中的有8类,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文化创意产业各类情况
单位:人、万元
|
|
单位数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税金合计 |
从业人员 |
|
合计 |
71 |
219104.0 |
3485.8 |
12848.3 |
8955 |
|
新闻出版印刷 |
20 |
55687.6 |
1445.9 |
3954.6 |
3139 |
|
广播、电视、电影 |
1 |
728.9 |
0.7 |
20.9 |
20 |
|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 |
1 |
677.1 |
324.0 |
145.0 |
25 |
|
广告会展 |
4 |
10794.5 |
3967.3 |
1986.3 |
120 |
|
艺术品交易 |
4 |
8676.1 |
212.0 |
121.9 |
168 |
|
设计服务 |
2 |
1389.2 |
20.9 |
192.2 |
101 |
|
旅游、休闲娱乐 |
17 |
25130.4 |
-2182.2 |
1640.1 |
2345 |
|
其他辅助服务 |
22 |
116020.2 |
-302.9 |
4787.2 |
3037 |
(一)新闻出版印刷类
2006年新闻出版类企业20家,从业人员3139人,占总数的35.1%;营业收入55687.6万元,占总数的25.4%;利润总额1445.9万元,占总数的41.5%;税金总额3954.6万元,占总数的30.8%。
(二)广播、电视、电影类
2006年广播、电视、电影类企业1家,从业人员20人,占总数的0.2%;营业收入728.9万元,占总数的0.3%;利润总额0.7万元,占总数的0.02%;税金总额20.9万元,占总数的0.2%。
(三)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
2006年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企业1家,从业人员25人,占总数的0.3%;营业收入677.1万元,占总数的0.3%;利润总额324万元,占总数的9.3%;税金总额145万元,占总数的1.1%。
(四)广告会展类
2006年广告会展类企业4家,从业人员120人,占总数的1.3%;营业收入10794.5万元,占总数的4.9%;利润总额3967.3万元,占总数的113.8%;税金总额1986.3万元,占总数的15.5%。
(五)艺术品交易类
2006年艺术品交易类企业4家,从业人员168人,占总数的1.9%;营业收入8676.1万元,占总数的4.0%;利润总额212万元,占总数的6.1%;税金总额121.9万元,占总数的0.9%。
(六)设计服务类
2006年设计服务类企业2家,从业人员101人,占总数的1.1%;营业收入1389.2万元,占总数的0.6%;利润总额20.9万元,占总数的0.6%;税金总额192.2万元,占总数的1.5%。
(七)旅游、休闲娱乐类
2006年旅游、休闲娱乐企业类17家,从业人员2345人,占总数的26.2%;营业收入25310.4万元,占总数的11.5%;利润总额-2182.2万元;税金总额1640.1万元,占总数的12.8%。
(八)领军行业为创意度不高的其他辅助行业
2006年其他辅助功能类企业22家,从业人员3037人,占总数的34.0%;营业收入116020.2万元,占总数的53.0%;利润总额-302.9万元;税金总额4787.2万元,占总数的37.3%。从数据看出,其他辅助服务类成为我区的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军行业,也正是如此,反映出我区文化创意产业还很薄弱。
(九)文化艺术类在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中处于空白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区规模以上单位中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活动的单位个数为71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商业、服务业单位总数的9.9%,但这些单位并未将文化创意产业所有类别涵盖,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文化艺术大类处于空白,在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中没有从事此行业的单位。
另外,文化创意度较高的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四类企业总家数仅为4家,反映出我区文化创意产业还很薄弱,有待积极发展。
对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文化创意产业尚处初步生长阶段,需要政府大力支持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化特性。政府应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府支持企业创新活动可以直接采取财政支持的形式,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等服务。
(二)引进创意人才,营造创意环境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关键在“人”。目前文化创意产业比较缺乏内容创意人才,缺乏能将文化创意内容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人才。创意人才的产生一方面可以依托高校教育、专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培养人才,另一方面则需要我们营造有利环境,积极引进创意人才。
(三)直接引进文化创意型企业,并不断发展壮大
目前全市各区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参差不齐,对其认识上和自身发展条件上还有很大差距,我区应利用起步阶段的特点和自身优势直接引进文化创意型企业,用骨干企业带动我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我区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