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顺义网城 > 信息公开 > 部门政务 > 办事指南 > 面向个人 > 教育 > 正文
职业技能培训问答
来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1、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既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
  4、如何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个人可自由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作、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鉴定工作由区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经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什么是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6、〈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规定〉共12条。其核心内容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7、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8、北京市就业准入职业(工种)范围有哪些?
    除国家规定的87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职业)外,本市还规定有19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职业),在本市执行的共计106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职业)。
    国家规定部分: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士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仪器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石检验员、防腐蚀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师、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家用视频、音频、家用制冷、电热器、电动器)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庭)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本市规定部分:
无线电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装接工、计算机调试工、无线电调试工、熟肉制品加工工、爆破工、瓦斯检查工、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衡器计量检定工、摩托车调试修理工、火炸药理化分析工、电脑(自动)照(相)排(版)工、电子分色工、中药炮炙工、中药针剂工、中药质检工、广播电视天线工、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市话线务员、报刊发行员、电报(邮政)投递员
  9、国家对新生劳动力就业有什么要求?
    〈规定〉的规范对象主要是初次就业的劳动者。根据〈规定〉的要求,今后凡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城镇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待业人员以及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人员,只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10、目前,许多已经在岗的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没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也会被处罚?
    在《规定》发布前,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对这一情况,《规定》中虽然没有规定要进行相应处罚,但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事技术工种人员逐步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职工个人也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11、社区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根据《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1]111号)文件精神,要大力推进社区就业培训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凡从事社区服务的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本市其他从业人员以及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均须接受社区就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属国家、本市规定就业准入职业(工种)范围内,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在社区就业中只涉及其中某些工作内容的,可就相应部分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北京市就业、转业训练结业证书》(现已改为《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后上岗,并在一年之内继续参加其余部分的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本市其他从业人员以及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应持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未列入国家、本市规定就业准入职业(工种)范围的,可经培训、考核持《北京市就业、转业训练结业证书》(现已改为《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上岗。
  12、失业人员参加免费培训报名条件
    1、失业人员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北京市失业救济金领取证》或街道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经历证明,在失业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技能培训。
    2、享受免费培训的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可免交报名费、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职业资格证书费。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3、失业人员参加免费培训需到指定的再就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
    失业人员参加免费培训需到指定的再就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本区再就业培训机构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北京电子城职业技术学校和大方职业高中。
  14、顺义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上一篇文章: 无

  • 下一篇文章:
  • 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评价顺义网城 | 网络遨游 | 隐私保护 | 顺义网城标志下载

    Copyright 1999-2008 Beijing Shunyi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京ICP备0500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