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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政策问答
来源:区职业介绍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17
 

  (一) 用人单位办理用工招聘手续需带哪些材料?
  1、 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办事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单位介绍信
  4、 招工简章(需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注: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们的集资、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报名、培训、体检等任何费用,    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向个人收费的内容。
  (二)求职人员如何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1、 求职人员需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带齐身份证、毕业证、国家承认的各种等级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及一张1寸免冠照片
  3、 领取《求职登记表》,并填写齐全(特别要写清联系电话)
  4、 此表从填写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5、 填表人需主动参加职介中心举办的各种洽谈会
  (三)顺义职介中心定期举办的招工招聘洽谈会是什么时间?
   洽谈会举办时间为每月16日上午8:30到11:30,每次限展位40个。用人单位需带齐用工招聘的有关资料,提前预约展位。
  (四)顺义职介中心对已进行求职登记的求职者如何推荐就业?
  1、 告知求职者每月16日定期举办洽谈会,求职者需携带证件主动参加洽谈会。
  2、 我们将求职表录入职业介绍信息管理系统,平时有用工单位前来招聘,我们从系统中进行匹配推荐,用工单位从中挑选适宜人选通知安排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五)用人单位招聘农民工备案手续需带哪些材料?
  依据京劳社就发[2003]38号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招用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应在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后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招聘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介绍信;
  2、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
  3、《招用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花名册》及被招聘人员的《求职证》;
  4、劳动合同书;
  5、社会保险登记证;
  6、带被招聘人员一寸照片一张。
  (六)用工单位办理城镇人员招工手续需携带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与所招用人员应在确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局办理备案手续;
  2、新建用工单位需带齐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签订养老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办事人员的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3、开据单位接收信;
  4、在职介中心领取《招聘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正规就业登记卡〉〉一份;填写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出示所招用人员有效年度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
  6、凡出示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是本区核发的,经区职介中心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留存〈〈招聘职工花名册〉〉一份,与单位接收信和其所办〈〈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的备案资料放在一起,输入微机,出具提档通知后,用工单位到档案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提取档案。
  7、凡出示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是其他区县核发的,需在其中的一份《招聘职工花名册》上先加盖用工单位所在区、县劳动局招工章,并将其〈〈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号码写在加盖公章的〈〈花名册〉〉上,收回〈〈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后,出具提档通知单,用工单位到档案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提取档案。农转居人员建档后,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办理招工手续。
  (七)职介中心接收失业人员档案的条件是什么?
  具有本区的城镇(小城镇)户口,年龄为女16—49周岁,男16— 59周岁。
  (八)职介中心接收失业人员的档案有几种? 
  失业人员分为就业转失业、学生档案和农转居新建档案三种情况。
  (九)职介中心接收就业转失业人员档案的手续有哪些?
  1、由单位转来的失业人员档案的材料要求:失业人员情况表、档案材料清单、参加工作证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还应有辞职证明或者自动离职处理的证明)、《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劳动合同书。
  2、转移时间的要求: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之日起20日内
  3、缴纳保险要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应缴至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月。
  (十)职介中心接收学生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学生存放档案需要的材料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档案。
  (十一)职介中心接收农转居新建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农转居新建档案的材料为: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区级以上医院的(顺义区体检医院为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体检资料。
  (十二)失业人员档案转入职介中心后如何办理求职证?
  求职证是将档案存放于职介中心后的次周周四,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两张一寸照片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
  (十三)失业保险金如何一次性领取?
  失业人员办理营业执照或户口转出本市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十四)哪些人可以免收存档费?
  2002年冬季及以后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优惠政策的自谋职业人员。
  (十五)办理集体存档需要备案应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北京市城镇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十六)办理调档所需手续有哪些?
  1、个人调档时需提供:接收函、存档合同书、缴纳三项保险的发票。
  2、集体存档办理人员调出时,需提供:委托单位开具的同意调出的介绍信、接收函。
  (十七)存档人员的管理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流动职工、集体存档人员每人每月20元存档费。
  (十八)新建档案及学生档案能否随时调出?
  新建档案及学生档案在职介中心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后,如有用工单位接收,则须在职介中心缴纳一个月的三险之后才可调离。
  (十九)存档人员缴纳三险的时间有何规定?
  缴纳三险日期为每月的2号至11号。(节假日除外)
  (二十)存档人员缴纳三险时需要带什么手续?
  缴费人员需带齐存档合同书、上一年度缴纳三险的发票和医疗手册。
  (二十一)2004年的缴纳“三险”标准是多少?
  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缴纳标准:按北京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至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工资300%之间的范围内由被保险人根据收入情况自行确定。(缴费人员只是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不如允许跨年度缴费,如果中断缴费,后果个人自负,不予补缴。)
  2、失业保险缴纳标准:2004年1至3月按北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1727)的1.5%缴纳,4至9月按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465)的1.5%缴纳。
  3、医疗保险缴纳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004)的7%缴纳。(第一次应缴纳12个月的医疗保险,每满12个月交费一次,逾期三个月未交费的视为中断)
  (二十二)存档人员办理就业转失业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向职介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存档合同书;
  2、缴纳三险发票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本人18位身份证号)。
  (二十三)职介中心对存档人员出具证明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存档合同书;
  2、计生证明(须带独生子女证);
  3、外调、政审证明(须带党组织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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