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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建设问题的研究;受区政府委托、在市规划委领导下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城乡规划与近期、年度建设计划的衔接工作。按照市规划委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各类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和控规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二)负责本区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和《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起草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办法;依法管理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三)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审批及本区域内重要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审批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翻建、扩建工程;审批重要大街两侧和区政府规定的特定地区内,建筑物改造和外部装修工程。 (四)依法组织规划的实施,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审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五)负责组织项目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市规划委和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批后监督,并对违反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负责批后土地的拨地定桩、建筑物验线、规划验收并编制《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 (七)负责本区域的地名规划和地名命名、更名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 (九)负责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各镇规划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顺义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市规划委顺义分局设为1室5科1队,即办公室(政工办)、综合业务科、规划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市政交通工程管理科规划监察执法队,。 (一)办公室 / 政工办( 010-69444751 ) 负责本局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安排、对外接待联络和督差督办工作;负责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和信访、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后勤、保卫、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电话:010-69444830) 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受理本区域建设项目的申报事项,核发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管理业务综合协调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管理、地名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勘查设计招投标管理、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科( 电话:010-69460014 ) 按照审批权限,参与起草本市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参与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修订,重点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等工作。 (四)建设用地管理科( 电话:010-69442132 ) 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市级工业园区以外的产业项目和自有用地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拟定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复函、规划意见书。 (五)建设工程管理科( 电话:010-69442910 ) 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央、在京部队重大工程和机要工程除外)的规划管理,拟定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参与组织危旧房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修缮、自有用地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 (六)市政交通和工程管理科( 电话:010-69444142 ) 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拟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本区域内市政、交通工程的方案审查及前期调研工作。 (七)规划监察执法队( 电话:010-6944351 ) 按照管理权限,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规划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政务服务电话: 便民电话:69444830 信访电话:69444351 行政投诉电话:81494982 举报电话:6944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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