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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三轮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根据全市交通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对全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三、负责本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域游船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区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和三轮车客货运输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本区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和铁路道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六、负责编制交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统筹安排使用,负责交通行业的行政性收费工作。 七、研究制定本区道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负责本系统的外事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组织本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管理人员、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管理知识培训。 十、负责北京市顺义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挂靠管理。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目前,顺义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人力三轮管理办公室和北京市顺义区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并由我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依法进行管理。
交通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财务科;货运科;客运科;修管科;出租科;全程办;执法大队;检查站;培训学校;三轮办;治超办;道口办;战备办;督察室;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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