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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以及人民防空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订本区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和年度人防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 三、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收集、掌握有关信息资料;负责民防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拟订顺义区城市防空重点目标和主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指导有关部门制订防空防护和抢险抢修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 四、负责组建群众防空组织(即人防专业队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训练和防空演习、演练。 五、负责制订人防警报、通信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及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八、战时职责按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执行。
机构设置:办公室;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便民电话、信访电话、行政投诉电话、举报电话:69432518、6944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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