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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本区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监督、指导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并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及监督、 检查、考核等活动。 4、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组织和实施档案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5、定期接受、征集档案,搞好档案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不断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6、组织档案管理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加强法制化建设,保证依法治档的落实。 7、做好档案史料的编研及陈列展览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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