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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意见
来源:区监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5
 

顺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顺义区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
工作的意见


顺全程办发[2005]2号

    根据北京市《2005年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两项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一致。为此,经顺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顺义区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两项工作一起抓,2005年完成规范和深化两项任务。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规范深化的目的、意义
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规范、深化的目的就是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形成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全程办事代理制形成规范、有序的便民机制。规范深化的意义是使两项工作在进一步为民、利民、便民方面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政府部门依法、高效行政,促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二、规范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内容和时限
    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为职能、许可、服务、决策、工作动态等五大类。其中,职能、许可、服务三大类是全程办事代理制必须公开的内容。
    职能类,是指有关行政机关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定职责、人员简历、机构设置、联系方式、投诉监督途径等事项;许可类,是指按《行政许可法》要求设置的各项许可类项目;服务类,是指其它不属于法定许可类的各种办事及便民服务项目。
    凡属于职能、许可和服务类事项,应将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等相关信息长期公开。
    决策类,是指有关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筹办奥运场馆建设的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各类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应及时公开。
    工作动态类,是指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工作进展及情况介绍;由本单位负责落实或处理的关系到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发布;捐赠款物的接受和使用情况等,应定期或随时公开。
    (二)规范形式和程序
    职能类、许可类、服务类信息应在全程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进行公开。同时利用网络、触摸屏、公开栏、政务手册以及新闻媒介等形式做好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决策类信息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等事项应采用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参与权。项目决策后应通过大众受信面快、多的形式及时公开。
    工作动态类等相关信息应采用网络、咨询电话、留言板、新闻媒介等形式公开,保障群众监督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项公开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不宜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承办部门必须说明理由,并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重大事项的不公开须征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意见。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时效要进行预审。公开事项的变更、撤销或终止,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由行政机关公开的事项,受理部门要进行登记并及时请示研究,对于应当公开的,要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要做好解释说明。
    (三)规范制度和管理
    规范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制度,克服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从制度上保障两项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持久开展。政务公开要建立预审、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社会公示、群众评议、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程办事代理制要建立和完善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岗位职责以及受理制度、审批公示制度、办事回访制度、投诉督查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本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建章立制,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以上规范性要求,将编制和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区政府委办局要结合业务职能,编制和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汇总本地区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市文件精神,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区公开目录。政务公开目录要包括内容分类的具体项目,公开的形式、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编制好的目录除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外,要于6月底前上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两项工作制度情况要纳入半年总结一起上报。
    三、深化的基本要求
    深化政务公开要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办事,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拓宽服务领域。这些深化的要求,与全程办事代理制作为政府部门无偿为群众全过程办理有关事项的便民机制相一致,要统一向基层服务层面深入推进。
    (一)深化的重点
各镇、街道要把完善现有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作为深化的重点,积极推进职能整合,提高大厅办事效率。必须赋予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足够的办事权力,凡是属于本单位权限内的审批服务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大厅,凡是进入大厅的审批服务项目,必须坚持在窗口受理,最后在窗口办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对一次不能办结的复杂事项,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事程序、手续和时限,在承诺和法定时限内办结。
    区政府委办局在完善“一口全程代办式”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通过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网上交费、网上办证、网上咨询、网上下载以及网上求助等,使电子政务与全程办事代理制互为依托、相互促进,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深化的关键
    整合、延伸、监督是深化为民服务机制的关键。抓整合,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各单位要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着力整合部门职能、办事流程、办事事项和内设机构,按照简化、高效的原则,下放一切可以下放的权力,取消一切可能取消的收费,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程序,实现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创新。通过整合和简化办事程序,达到提高办事效率的目标。抓延伸,全方位为民服务。要不断扩大全程办事代理的事项、范围和种类,区各委办局要把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向基层科、队、站、所延伸,延伸要达到基层单位的80%,镇、街道向行政村、社区延伸,延伸要达到基层单位100%。抓监督,保证便民机制长久运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诉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监督软件和网上监控等手段强化科学化监督。要完善投诉办法保证群众及时监督,建立内部工作流程中的监督办法,搞好内部监督。要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体系,将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
    四、落实的几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统筹规划。领导小组要经常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整体合力。要严格落实责任制,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责任明晰、目标明确、任务量化的完整责任体系。
    (二)加强检查,强化考核
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已纳入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区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将强化检查工作力度,量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规范和深化情况进行检查,对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群众不满意的,将予以通报。为创新工作形式,使我区的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更上一个层次,区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和区政府信息中心一起对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打分。各单位也要适时开展对这两项工作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顺利实施。
    各单位要按照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
1顺义区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2顺义区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3顺义区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考核项目表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规范深化   政务公开   全程办事代理   意见

顺义区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1:

    顺义区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
    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镇、街道办事处、部分区级国家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区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为:
    一、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基础工作(20分);
    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和全程办事代理制运行情况(40分);
    三、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投诉督查情况(15分);
    四、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社会评议情况(10分);
    五、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情况(15分)。
    第五条 考核等次
    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步骤
    第六条  考核工作采取日常工作记载、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暗访、网上监督、社会评议等方法进行。
    第七条  考核工作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底综合考核。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和规定标准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年底将考核结果上报    两个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审定后,考核结果将纳入区政府区级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目标督查考核体系。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八条  根据考核结果列为前7 名的镇、街道办事处和列为前10名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第九条  被考核单位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不得评为区政府年终考核“政绩突出单位”。
    第十条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写出整改报告。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考核办法作废。

         
附件2:

    顺义区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
    工作考核单位名单(81个)

    一、区政府行政单位(55个)
    区政府办公室、信访办、人防办、发展改革委、农委、建委、科委、人口计生委、文化委、教委、市政管委、国资委、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工业局、乡镇企业局、劳动保障局、体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务局、林业局(绿化办)、国土房管局、交通局、环保局、统计局、司法局(法制办)、外事旅游局、商务局、安监局、监察局、城管大队、光明街道办、胜利街道办、石园街道办、19个镇。
    二、区政府事业单位(15个)
    奥管委、招商局、档案局、地震办、经管站、三高示范区、市场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环卫服务中心、园林服务中心、水产服务中心、广播电视中心。
    三、市属垂直单位(7个)
    顺义公安分局、顺义工商分局、顺义药监分局、顺义公路分局、顺义规划分局、区地税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市属单位(4个)
    国税局、邮政局、电信局、供电公司。

附件3:

顺义区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
工作考核项目表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因素

1.领导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

组织机构不健全,分工、责任不明确扣1分。

2.按要求合理设置受理窗口、公开栏。

2

窗口位置、公开栏不明显或位置不便利的扣1 分。

3.按要求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和窗口负责人

2

未配备窗口工作人员或没有窗口负责人的扣2分。

4.明确监督受理部门和人员,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和举报投诉电话。

2

未明确督查受理部门与人员,未设置举报投诉信箱、举报投诉电话每少一项扣1分。

5.审批事项依法、准确。

2

擅自增减一项扣2分

6.职能、许可、服务、决策、工作、动态等政务公开内容全部实行公开,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相关信息长期公开。

7

没有公开或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的扣7分,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1分。

7.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

3

没有明显的标志扣1分,没有必要便民服务设施扣2分。

1. 编制了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有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有《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规范深化意见》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涵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每个工作环节的工作程序。

12

未编制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目录的扣5分,其他每少一项扣1-2分。

2.全程办事代理受理窗口职能整合到位、严格管理、服务热情

①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受理窗口,不存在科室直接对外受理情况。

5

没有进行职能整合、把窗口办成“传达室”的扣5分。应进入而未进入的每少一项扣1分。

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办人所需准备的资料一次性书面告知。

2

未制作和发放告知单(卡)扣2分。

③受理人熟知本单位业务,能承办咨询解释工作,协调全程代理人、具体承办人开展代理工作。

2

受理人对办理、咨询事项不能解释或解释不清的扣1分。

④受理窗口人员不断岗、挂牌服务,接听电话、接待办事人员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主动热情。

2

出现断岗现象每一次扣1分,未挂牌、使用语言不规范扣1分,与办事人员发生纠纷扣2分。

3.全程办事代理制运转顺畅、工作效率高、效果好

①各项工作环节衔接紧密有序,办理事项不存在人为积压、滞留现象,均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反馈。

2

因承办责任造成承办事项超时的,每件扣1分。

②办理事项多、质量高、运行效果好。

2

网上监控事项数与实际办理数严重不符的扣4分,办结率低,运行效果不明显扣1-2分。

③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受理、承办、转接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并分类归档。

2

每少一项扣1分。

④各镇(街道)向村社区延伸,要全部建立村(社区)级代办点。区直部门要向基层队、站、所延伸不低于80%。

5

村(社区)延伸工作未完成扣5分,基层队、站、所不达标的扣3—5分。

4.及时上报总结、信息、报表等有关材料

①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3

未按要求报有关材料每少一份扣1分。

②按要求报送信息。

3

1.实事求是,全程办事代理窗口所有承办事项全部录入工作系统与监控系统,所有满意不满意认定情况全部由办事人员自己确定。

3

故意删除正常承办件或不录入监督系统,私自进行销帐或由工作人员私自按满意键的,经查实每件扣1分,严重的给予通报。

2.全程办事代理工作网上监控没有因工作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超时或不满意亮红灯情况,对下发的督办单能及时回复并说明理由。

3

不正常亮红灯一次扣1分,不回复两次扣1分。

3.各项政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时效要进行预审。

3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的扣1-2分。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投诉件处理及时、程序规范、不拖不压。

3

投诉件没有结果的每件扣1分。

5.对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无群众投诉。

3

被群众以电话、信件、电子邮箱及其他形式投诉,经调查确属承办单位责任的每次扣1分。




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群众进行评议情况。

10

社会评议以满意度90%为基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网上政务公开与网上办公情况。

15

区政府信息中心具体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 工作创新,为全区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起到明显促进作用的加3分,受到市、区表彰的分别加3分和2分。

2.在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网站每刊登一篇信息加0.5分。

备注

加分事项需报区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扣分项目是提醒各单位重点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具体考核内容视工作开展情况,由考核部门酌情作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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