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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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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工
作 |
1.领导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
2 |
组织机构不健全,分工、责任不明确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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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合理设置受理窗口、公开栏。 |
2 |
窗口位置、公开栏不明显或位置不便利的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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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和窗口负责人 |
2 |
未配备窗口工作人员或没有窗口负责人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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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监督受理部门和人员,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和举报投诉电话。 |
2 |
未明确督查受理部门与人员,未设置举报投诉信箱、举报投诉电话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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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事项依法、准确。 |
2 |
擅自增减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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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能、许可、服务、决策、工作、动态等政务公开内容全部实行公开,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相关信息长期公开。 |
7 |
没有公开或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的扣7分,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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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 |
3 |
没有明显的标志扣1分,没有必要便民服务设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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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落
实
运
行
情
况 |
1. 编制了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有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有《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规范深化意见》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涵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每个工作环节的工作程序。 |
12 |
未编制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目录的扣5分,其他每少一项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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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程办事代理受理窗口职能整合到位、严格管理、服务热情 |
①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受理窗口,不存在科室直接对外受理情况。 |
5 |
没有进行职能整合、把窗口办成“传达室”的扣5分。应进入而未进入的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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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办人所需准备的资料一次性书面告知。 |
2 |
未制作和发放告知单(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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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受理人熟知本单位业务,能承办咨询解释工作,协调全程代理人、具体承办人开展代理工作。 |
2 |
受理人对办理、咨询事项不能解释或解释不清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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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受理窗口人员不断岗、挂牌服务,接听电话、接待办事人员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主动热情。 |
2 |
出现断岗现象每一次扣1分,未挂牌、使用语言不规范扣1分,与办事人员发生纠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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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程办事代理制运转顺畅、工作效率高、效果好 |
①各项工作环节衔接紧密有序,办理事项不存在人为积压、滞留现象,均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反馈。 |
2 |
因承办责任造成承办事项超时的,每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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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办理事项多、质量高、运行效果好。 |
2 |
网上监控事项数与实际办理数严重不符的扣4分,办结率低,运行效果不明显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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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受理、承办、转接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并分类归档。 |
2 |
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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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各镇(街道)向村社区延伸,要全部建立村(社区)级代办点。区直部门要向基层队、站、所延伸不低于80%。 |
5 |
村(社区)延伸工作未完成扣5分,基层队、站、所不达标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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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上报总结、信息、报表等有关材料 |
①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
3 |
未按要求报有关材料每少一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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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要求报送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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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查
工
作 |
1.实事求是,全程办事代理窗口所有承办事项全部录入工作系统与监控系统,所有满意不满意认定情况全部由办事人员自己确定。 |
3 |
故意删除正常承办件或不录入监督系统,私自进行销帐或由工作人员私自按满意键的,经查实每件扣1分,严重的给予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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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程办事代理工作网上监控没有因工作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超时或不满意亮红灯情况,对下发的督办单能及时回复并说明理由。 |
3 |
不正常亮红灯一次扣1分,不回复两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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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项政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时效要进行预审。 |
3 |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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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投诉件处理及时、程序规范、不拖不压。 |
3 |
投诉件没有结果的每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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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无群众投诉。 |
3 |
被群众以电话、信件、电子邮箱及其他形式投诉,经调查确属承办单位责任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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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评 议 |
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群众进行评议情况。 |
10 |
社会评议以满意度90%为基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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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上 政 务 公 开 与 办 公 |
网上政务公开与网上办公情况。 |
15 |
区政府信息中心具体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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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目 |
1. 工作创新,为全区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起到明显促进作用的加3分,受到市、区表彰的分别加3分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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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网站每刊登一篇信息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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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加分事项需报区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扣分项目是提醒各单位重点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具体考核内容视工作开展情况,由考核部门酌情作扣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