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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面向2007年应届毕业生招考人民警察
来源: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  顺义区人事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3
 
  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北京市人事局同意,今年北京市公安局拟从2007年应届毕业生中招考急需专业应届毕业生1600人,录用为人民警察。 所招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
  一、招考对象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国家计划内的2007年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京外院校的北京籍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国家计划内的2007年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及京外院校北京籍应届毕业生(男生)。
  二、招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首都公安工作。
  (二)依照《国家公务员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等要求。
  (三)取得《2007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其中非北京生源须符合留京条件。
  (四)年龄在25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30岁。学习成绩优秀、党员、学生干部和受过表彰奖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符合条件有意报名的应届毕业生,欲知详情请查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www.bjga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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