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顺政发[2005]34号)文件精神,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选标,选择二十家具备招标代理资质、具有丰富招标代理经验的公司承担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任务。欢迎符合下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 申请人资质和条件 (1)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必须具备在中国北京地区合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条件; (3)必须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且年检合格; (4)财务状况良好 二、 申请人须知: (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参加投标。 (2)本次将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甲级资质代理机构8家,甲级以下代理机构12家。 (3)有意向的申请人请及时报名并按时递交投标申请书和附加文件: 三、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于招标公告发布3日内到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领取投标申请书。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文件包括投标申请书和本部门情况介绍(公司简历、2004年相关业绩、业务范围、人员构成等内容)。投标人须按投标申请书要求填写齐全,内容不齐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式9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投标截止时间:报名单位请于2005年5月13日下午6:00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受理。 (5)投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20室(顺义区府前中街5号) 四、述标: 投标单位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排序倒序述标,述标时间10分钟。具体述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告: 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北京投资平台、顺义区政府网站和顺义区发改委网站发布,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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