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办发〔2004〕22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顺义区视频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信息中心研究制定的《顺义区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顺义区视频会议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转播全国和北京市召开的视频会议;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各委、办、局召开的面向各镇的视频会议。 二、会场分布 (一)设4个主会场,即区政府413会议室、区发展计划委第一会议室、区科委会议室和顺义宾馆第二会议室。 (二)设19个分会场,每镇1个。 三、会场要求 (一)主会场悬挂“顺义区××工作视频会议”会标,各分会场要放置“××镇”桌牌及主要领导桌签。 (二)会场内的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随意拆装,要有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并做好设备防尘工作。 (三)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保持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四)会场所在单位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工作。 四、会议通知 (一)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试机时间和会前准备时间、会议议程和会议要求等。 (二)转播全国、北京市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通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各委、办、局召开的视频会议通知,由其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时,需事先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提前1天通知区信息中心。 五、会前准备 (一)各会场应配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将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通知区信息中心,并安排其到区信息中心接受培训。 (二)开会前,各会场视频会议管理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开机、试机,按操作流程开启设备,并进行调试,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三)设备开启后,根据参会人员座位布置情况调整摄像机镜头,设置预定位。完成设置后,调整摄像机镜头为小范围取景,确保会场画面整洁。会议开始时,要将视频会议系统切换到主会场画面。 (四)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完成后,由会议主办单位采用如下方式点名:“我是主会场,现在进行会议点名,××会场听到点名后请回答”。各分会场应答时应采取如下方式:“我是××分会场,主会场点名已听到,设备一切正常,完毕。” (五)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分会场向会议主办单位汇报后,与会人员到就近分会场参加会议。 (六)区政府办公室、各镇会前要与供电部门协调,确保会议期间供电。 六、视频会议的召开 (一)在视频会议召开前1小时,各分会场要检查系统视频、音频传输情况,如有问题立刻与会议主办单位进行联系。 (二)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 (三)在会议召开过程中,主会场系统管理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四)各会场管理人员应时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随时与主会场联系,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当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分会场应立即向主会场汇报,在此期间,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擅离会场;如果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在得到主会场的许可后方可撤离会场,到就近分会场继续参加会议。 (五)会议召开期间,除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六)与会人员要保持会场秩序,坐姿端正,着装整齐,认真听会,不得随意走动、中途退席。 七、视频会议的结束 (一)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会议连接。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二)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要及时把人员参会情况及会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会议主办单位反馈,由其上报区领导,并将出现的技术问题告知区信息中心处理。 八、视频会议设备的日常维护 (一)主会场的终端设备由所在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区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维护。 (二)分会场的终端设备由各镇负责管理维护。 (三)区信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MCU等核心设备的管理维护。
主题词:科技 视频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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