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办发〔2007〕81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相关部署,推动本区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7〕15号)和《关于组建各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京国土调查办发〔2007〕1号),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研究解决土地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友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桂祥 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局长 成 员:田建国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永发 区建委主任 闫志广 区农委主任 单德智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庆顺 区民政局局长 邢永富 区财政局局长 李 成 区交通局局长 李国印 区环保局局长 李国新 区水务局局长 倪挺明 区统计局局长 孙绍洲 区林业局局长 董占云 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 陈 阳 区园林服务中心主任 王永宝 区信息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局长孙桂祥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及工作部署,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该领导小组为临时工作机构,土地调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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