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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8
 

顺政办发〔2007〕81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相关部署,推动本区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7〕15号)和《关于组建各区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京国土调查办发〔2007〕1号),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顺义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研究解决土地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友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桂祥    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局长
  成 员:田建国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永发    区建委主任
      闫志广    区农委主任
      单德智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庆顺    区民政局局长
      邢永富    区财政局局长
      李 成    区交通局局长
      李国印    区环保局局长
      李国新    区水务局局长
      倪挺明    区统计局局长
      孙绍洲    区林业局局长
      董占云    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
      陈 阳    区园林服务中心主任
      王永宝    区信息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局长孙桂祥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及工作部署,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该领导小组为临时工作机构,土地调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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