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办发〔2008〕20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顺义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八年四月四日
顺义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组建北京市顺义区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和兽医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京编办行〔2007〕209号),组建北京市顺义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动物卫生监督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本区畜牧兽医工作。 一、划入职能 将原由区农委承担的动物防疫及检疫、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区动物卫生监督局。 经过上述调整,区动物卫生监督局负责我区畜牧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和药政、动物产品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顺义区有关动物卫生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本区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制定和完善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补偿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本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等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以及种畜禽的繁育体系建设。 (六)负责本区动物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区动物卫生监督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老干部、工青妇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督查、文秘、档案、信访、外事、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动物疫病防控科(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启动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应急预备队建设,组织开展疫情扑灭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项措施的督查与落实工作。 (三)畜牧管理科(饲料管理科)。 负责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生产经营的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种畜禽繁育工作;对畜牧生产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畜牧养殖标准化生产、安全食品体系认证和环境治理,指导畜禽安全性生产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四)兽医管理科。 负责动物检疫监督管理,负责动物诊疗场所和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和兽医微生物管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兽药残留监控管理;负责兽医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队伍建设。 四、人员编制 区动物卫生监督局行政编制为15名(含纪检、监察专项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
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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