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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民满意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顺义区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
 

顺政发〔2008〕27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民满意工作者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环境建设、强化“四个服务”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优质服务、人民满意的工作者队伍,2007年,全区深入开展了“人民满意工作者”评选活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主题,拓宽评选视角,延伸评选范围,将评选工作与新城建设、奥运赛事筹备、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相结合,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区政府决定,授予李奇等50名同志“人民满意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之年,是全面推进“花博会”筹办工作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广大工作者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联系群众,忠于职守,扎实工作,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顺义区2007年度人民满意工作者名单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  表彰  决定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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