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题目:享受贫困村待遇申请 议案内容:东沿头村现在有农业人口1871人,基本农田2400亩,农田2004年全部确权到户,因此土地收入为零,1998年企业转制,村集体企业已于2003年全部转为私营企业,因此无副业收入。村政建设落后,村内几条大街道路因质量差,急待翻修。自来水供应存在严重问题,一是管网老化,已23年,管道细而稀。村内无娱乐场所,村内基础设施太落后,又有800多万元债务。 据以上情况:东沿头村经济压力实在太重,急需各级领导帮助和支援,因此申请享受贫困村待遇,找一个理想的一助一单位来帮助我村脱贫。
办理结果:关于木林镇东沿头村享受贫困村待遇申请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03年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些集体经济实力差的村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的问题引起了市、区两级的高度重视。经区农委对各镇上报的集体经济实力差的村的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村税费改革协调会议办公室核定,全区142个村核定为市级贫困村。且市级贫困村一定四年不变。由于木林镇未将东沿头村上报为集体经济实力差的村,所以,东沿头村未被核定为市级贫困村,不能享受市级贫困村待遇。代表提出的“关于木林镇东沿头村享受贫困村待遇申请的问题”目前无法解决。 承办单位:区农委 转办时间:2006年4月
办理结果:关于木林镇东沿头村享受贫困村待遇申请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代表在享受贫困村待遇申请中提到“找一个理想的一助一单位来帮助我村脱贫”。区委“一助一”办公室已于2006年1月将区计生委从天竺镇撤出安排在木林镇东沿头村,2006年1月18日史振启主任已带领工作队入村展开工作。 承办单位:区委“一助一”办公室 转办时间: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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