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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江副区长: 9月13日,接到区政府督查室转办的您对“幸福广场噪音扰民”问题的批示,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1、在广场唱歌的老人为自发组织,一般分为2-3组进行活动,他们自备录音机、音响等设备,未使用幸福广场的外接电源。 2、幸福广场周边居民密集,广场压力过大,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曾发生过多起游客之间、游客与管理者之间、游客与附近居民之间的纠纷事件,但是,幸福广场为游客提供活动场地和服务时,管理者对游客的行为一般只能宣传、劝说等协调性工作,并无强制力。 3、针对上述问题,计划采取3项措施,一是按照公园管理办法,在广场内安装公示牌和警示牌,内容分别为广场开闭时间和文化提示语;二是面向广场游客印发宣传品,倡导广场文明行为;三是积极与城管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大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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